咨询详情

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向单位借款是否违反纪律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05 1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合法、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出借人借款的,事后没有表示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那一般可以认定是索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