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外地来浙农民工,2002年-2008年12月31日一直在同一单位工作,2008年单位给签了一年的合同(2008年12月31日到期),上了工伤和医疗保险;2005年-2007年这三年单位没给签合同,也没上任何保险。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盼望热心肠的明白人给指明方向:1、05年-07年单位未给签合同,是否违法?违反什么法?2、05年-07年未上保险,是否应补上或给与经济补偿,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是什么?系的补偿?怎样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请教,亟盼答复!谢谢!!

其他 2012-04-05 18: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舟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