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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动终止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合法?我和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甲方赔偿超过30个工作日的,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乙方不得按照本协议向甲方索赔任何权利。1.本规定有效吗?2.如果有效,我在离职后遵守协议,重新在其他行业工作。公司可以根据我的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补偿费。是不是太不合理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11 19: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约定到期或者超过两年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如果他要敬业,限制也要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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