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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买房,一方还贷,离婚了怎么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09-07 13:29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后购房,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父母出无论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描述一方父母婚后支付房屋首付,另一方支付贷款。婚后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使用这一部分还贷的实质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故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一致,法官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综合双方的出资份额、结婚年限长短和对于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 关于房屋的分割,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的裁判思路大致如下: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也欢迎您继续补充或者进一步咨询我们。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1、房屋产权登记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双方名下? 2、我们擅长处理这类离婚房产分配案件,愿意帮你解决纠纷。
  •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写的是这一方子女的房产证一个人,那么该房产是个人的,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半给另一方。
  •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以平分为原则但会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况作出倾向性判决
  • 如果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没有明确约定的,一般认定为赠与双方
  • 属于共同财产,但不一定均分,有疑问可以和我电话沟通。
  • 按照出资比例划分。是想离婚,还是已经离婚了?
  • 问一下这个房登记在谁的名下?
  • 你好,问题请描述的详细点
  • 你好,可以进行析产分割
  • 房主是谁的名字呢请问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一一方,否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 离婚有房产问题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
  • 一方父母出资是什么性质呢?借款还是赠予呢?
  • 麻烦情况再说具一点 当前您说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准确法律意见,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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