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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怎么立…去哪里呢…都需要谁去?

立遗嘱 2022-08-15 2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立好遗嘱后可以到立遗嘱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 公证遗嘱需要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为: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3、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4、制作公证书
  • 公证遗嘱需要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应该由立遗嘱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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