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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1年7月签合同买了一处碧桂园杭州湾那边的房子,合同2022年8月30日交付,昨天收到延期通知,说因为不可抗力因素-疫情要延迟,打电话问过去大概延迟4个月。他们发来的文件里有两个疫情防控的政府通知,一个是2020年的,一个是2022年1月份左右的镇海封控通知。我想要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到时候交房没有任何赔付,我是可以起诉的吗,我认为是这样的: 1、我签合同是2021年7月签的,2020年的疫情影响不能算做我这份合同的延期理由,2、2022年镇海封控是否真的对杭州湾的房产进度有影响,影响是多少,这个不能随开发商说怎样就怎样吧。

开发商违约 2022-08-15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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