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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计划搬迁新办公室地址甚远,员工不想去,怎么能申请到赔偿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9-20 15: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工作地点但现如今改变了工作地址,那么员工不想去的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公司方违约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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