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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民营企业打工九年差两个月退休,公司原交养老保俭5年现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合同,我要求按劳动法赔偿,公司按不续签合同签字后只赔六干元现己到拿手,2010年车间托产,把生产整顿到不加班按时完成订单,节约了成本,后因本人有病住院1个半月后上班,说没有托产人员啦,讲照顾我身体,要求解识,不解识给我造成名誉和精神上打击,2010年9月上班,液压打包机一直等我干,没有图纸的情况下本人设计液压糸统与结构件和加工件,装配后试验后达到要求,以配套卖出,要求再干,我要图纸没有图纸经理说干好一年多也没测绘,再干没图纸真是笑话(在计术科讲的)现又按我的图纸干两套,又设汁一套防护造的液压系统,做好试验合格,本公司没有懂液压的遇到要求用液压系统都是本人设计,糸统所用液压元件都是自己配置购买,生产后试验后再卖,如何保护名誉和精神上打击能得到补偿吗

其他 2012-04-06 15: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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