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自己的房子卖了,已于几年前过户。卖房时不欠缴任何费用。新房主入住后欠了4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卖房时物业和供热站留的都是自己的联系方式,卖房后未更改。所以物业将我起诉了,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欠的钱还应我交吗?新房主我联系不上,当年卖房的新房主的联系电话号码可能已经不用了

业主维权 2022-09-25 1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