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借给了另外一个人10万元,那个人称用租来的门脸房(从房主手里租的房,又转租别人了)的租金来偿还我的10万元,但是现在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我该收房租了,可是房子已经被房主收回了,该还我钱的人现在也失踪了,电话都停机了,无法找到这个人(这个人是外地的)。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不构成诈骗罪,我该怎么办。难道双方签的协议就没用吗?他说是用房租来偿还,可是房子已经被房主收回了,他也没有告知我。现在查明,这个人当初拿来原始的租房合同是假的,房主根本就没和这个人签过合同。公安机关是否受理。

其他 2009-07-26 12: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