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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结婚和居住的房子是我岳母婚前全部买下的,但房子原来是我丈夫叔叔的名字(我岳母从我叔叔那里买来的房子编号)。当时,全部资金花了30万元。婚后,我和丈夫以6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房子,作为首期付款的一部分。婚后买的新房子完全是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吗?现在我家给我们20万元装修。

离婚房产分割 2022-09-26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房产是由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个人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在婚姻案件中通常会以房屋购买时间,房款来源来界定房产的归属问题,尽管房屋产权证在婚后取得,但是只要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且产权登记的出资人名下就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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