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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住的这套结婚用的房子是不是在我们结婚前由我丈夫的父亲购买的,而这套房子原来是我丈夫父亲的名字。如果我现在把房子的所有权转移到我丈夫的名下,我离婚时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开吗?

离婚 2022-04-06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永远还是属于一方所有,并不能自动地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就无权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夫妻之间如果在结婚以后另外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一方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这套婚前的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与登记在谁名下无关。如果存在共同债务,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可能被申请查封并执行
  •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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