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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房屋的采光如何规定的

业主维权 2022-09-28 1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具体什么法律争议呢 可否详细说下
  • 你好,采光权纠纷,可以申请鉴定
  • 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九十三条 【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目前在现实生活中能够用来判断采光权是否被侵犯可参照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城市居民住宅区规划涉及规范》,“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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