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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首先我要给您说明两点情况 一是:我们小区属于商品房楼盘。二是,社区是在我们大部分业主住进去之后才进的小区,正好社区就在我们这栋楼的一楼位置。我要阐述的问题就是:社区用房是属于政府产权还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社区现在在一楼公摊面积上准备再搭建两间房,是否是合法的?是否需要经过小区业主投票通过后才能搭建?

小区物权 2022-09-29 21: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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