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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小姐以开房为由,诱导我消费,属于诈骗吗

诈骗 2022-10-04 14: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认定诈骗罪比较困难,并且“开房”本身就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 你好,不属于诈骗,属于违法行为。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举报的
  •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3、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比较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与诈骗罪之间,是存在共同点的。所以,构成诈骗的一定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但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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