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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买了只有房子,但是房东只有居住权,他将房屋出售给我我们,现在要收回,这种情况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2-10-08 11: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有所有权人才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若您所说的“房东”只是居住权人,其无权处分房屋。若您购房时并不知情,并且支付购房款和已经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的,您可以主张上善意取得该房屋。如您需要更详细和精准的法律意见,可以请专业律师介入。
  • 房东只有居住权是不可以买卖房屋,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如果你对居住权事情不知情,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并向房东主张违约金。
  •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判断
  • 房屋共有人擅自转让的行为一般属于无效,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的可以收回房权;未经房屋按份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对自有份额有效,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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