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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与该公司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现在想协商终止合同,应该给予多少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12 1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劳动法中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也是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的,只有工作年限有六个月以上的都是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
  •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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