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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房子拆迁,所有权人能够解除对方的居住权吗

拆迁补偿 2022-10-17 15: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经登记的居住权没有效力。已经登记的居住权无法解除。拆迁时按之前约定的居住权协议确定拆迁后是否享有居住权。
  • 您好 房屋产权人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如何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房屋产权人可以取消居住权的。
  • 房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给予补偿,并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您好,您的案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居住权登记才能设立,拆迁房子就消灭了,房子消灭后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均消灭了,不需要签订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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