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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正在休产假,也在办理调动手续。目前还没有批准,我的产假也要休到7月10日,原单位告诉我下个月的工资开始停止发放,这符合规定吗?我也想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17 1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产假不扣工资。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高于平均工资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产假工资,低于平均工资时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差额补齐。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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