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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订立合同的一方公司更名后,如何签订履约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0 16: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详细情况可电询。
  • 你好,只需要把情况说明清楚,就可以了
  • 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后,共同签字盖章而订立的,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一般也由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并且双方需要按约定来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你好,公司更名不影响合同的履行,按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签订补充协议即可。
  • 重新起草一份协议书,写上更名情况,签字盖章即可
  • 如果仅仅是更名的话,主体没有变化,不用签订履约补充协议。类似于自然人改名字,人还是那个人,只不过原来的名字变成曾用名了。
  • 具体什么情况请您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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