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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6个月,我是昨天19号入职的,办理了入职手续。但是,没有签合同,因为合同需要从外地寄过来。还有就是公司特地为我的入职给我采购了一台电脑。但是我今天想要离职,是否可以呢?提前三天提交离职通知书,是否可以直接走人?采购电脑算不算造成了公司经济损失,找我赔偿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0 12: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辞职直接走,不可以。一般情形需要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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