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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号开始干活,想干到23号辞职,他会给我工资吗?

讨薪 2022-10-20 22:5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工作21天自动离职也是有工资的,无论任何情况,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应得的工资。
  • 您好,2号-23号,工作了22天,用人单位是需要正常结算工资的。
  • 您好!要看你们之前签不签协议了,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了
  • 如果是临时工,可以提前三天告知离职,然后工资必须当结清
  • 这种情况当然也是可以要求给工资的,
  • 应该按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工资
  • 实际工作的工资应当支付的
  • 您好,具体看贵公司的政策
  • 辞职了,工资该结清。公司需要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并在工资的发放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拒不结清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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