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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4月购买一处商品房,看房中销售带看的是二单元,实际房屋买卖合同为一单元,因售楼处与楼栋处均未标明一单元和二单元,加上销售有意引导,导致本人所购房屋不是所看房屋。同时本人手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文系本人网签,但六个附件均为售楼部代签。想问该合同是否有效?售楼部不愿承认和调解,本人该如何做?谢谢!

买卖合同 2022-10-26 15: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如所说合同及附件对代为签署无具体约定的,所说合同的正文对你具有约束力,附件并不具有约束力的,就涉及的合同履行纠纷协商未果,搜集你方所说卖方存在欺诈的证据,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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