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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6月单位签订的三年合同期满,单位领导说不用签合同,后面是长期合同。现在单位12月底要把我们这个项目转让给别的单位。我们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9 15: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是可以主张被迫离职,要求赔偿的,请问你们有没有协商呢?具体是怎么和公司沟通的呢?可以跟我说说,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 你好!你和单位之间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事实上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合同继续有效,要求经济补偿没有道理。
  • 三年的合同。合同将于今年6月到期。
  •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的,那么,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劳动者都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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