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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份意外保险。于20221/12/28骑电瓶车摔伤,肩部着地,去当地医院就诊,CT显示无骨折,只是肌腱组织损伤,经多家医院检查治疗,治疗效果不理想。2022/3/30再一次去苏大附二院做核磁共振,检查有撕裂型骨折,肌腱损伤等,继续保守治疗,

保险赔偿 2022-11-01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那么您想要问的是什么问题呢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根据你问题回复如下,现在问题点是什么呢?
  • 你好,这个情况可以联系保险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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