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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保险公司作内勤工作,但我们公司现在要给我们签劳务派遣合同.不签一律清退,我们用工单位已对不签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给予辞退:辞退内容是这样写的,劳动者附合用工单位员工,根据省公司规范员工用工管理文件要求:市公司对==不签劳务派遣人员予以清退,根据我公司用工办法规定每年按一个月标准给付补偿金550元+10年=5500fqb p 这总做法合理吗?省公司文件不也得按国家劳动合同法执行吗?

其他 2008-01-26 17: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补偿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根据你们的前一年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补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最多补偿12个月的工资。 省公司的文件内容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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