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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伤进医院,自己有权利去医院了解他的病情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8 16:3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了解下人身损害的情况。
  • 您好,了解下纠纷的具体原因
  • 您好 这个情况是可以了解的
  • 你好,自己可以去看望的
  • 被人打伤了进了医院,被害人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打人者罚款和拘留的处罚或者由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相应的的刑罚。被害人还可以要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 可以的 可以去慰问了解伤情
  • 你好,是可以的和被打的人协商解决。
  • 可以前去查看伤者诊疗情况,积极与协商赔偿事宜。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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