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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提的离职,总经理同意我离职,但是要我必须交接满一个月,我因为个人原因无法交接一个月,提前告知过多次,一直不同意。我于10.31正式离开的原公司,直系领导同意,我的工作已经交接给同事,都有签字确认。10.28给了我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我有照片,但是11.1总经理以不知道、不知情、工作未交接完、我擅自离岗等为由,让公司人事将我的社保又交上了,我不知情,直至11.11新单位通知我原公司社保没停我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4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办理网上解聘手续。
  •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员工递交辞职信后领导没有批,一个月后员工仍然可以直接离职,但需要办结工作交接。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不需要领导批准,到期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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