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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单位上班期间因未知原因晕倒出现脑出血,医院判定脑死亡等,一直未醒来过,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经抢救到死亡大概为3天时间,因超过48小时,公司及劳动局不予判定工伤,请问这个属于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2-11-21 11: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超过48小时就不属于工伤了,你们想认定工伤比较难,网上也有认定工伤的案例
  • 一般难以认定为工伤,除非证明加班与晕倒之间有因果关系
  • 可以申请工伤仲裁,我可以给你代理争取
  • 劳动者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能够认定为工伤;如果不具有上述情形,与工作无关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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