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工伤索赔法律咨询

忻州
工伤索赔
工伤怎么赔付为什么救护车不赔付
工伤的赔付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救治受伤职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通常应当由公司承担。这是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包含救护车费用的赔付。具体是否赔付,需要参考具体的保险产品条款。如果保险产品中没有明确规定包含救护车费用的赔付,那么这部分费用可能就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至于工伤的其他赔付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还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亡抚恤金等。这些费用也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总的来说,工伤的赔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具体的赔付内容和标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如果您在工伤赔付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保险专家,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和帮助。
刘冰冰
刘冰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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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工伤怎么赔付
出工伤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赔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朔州法律问答顾问
朔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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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工伤药费是我自己拿钱看的报销到公司,公司拖着不给我,投诉哪个到部门
【法律分析】:工伤费用报销流程首先职工所在单位要把受伤者的基本信息上报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登记入档,然后申请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完之后,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完之后递交医保中心的工伤科的相关资料进行医药费用的申报审批。经过市医保中心对公司所申报的受伤职工的药费单据进行审批签字之后,会通知公司到市医保中心的拨付科进行拨付转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朔州法律问答顾问
朔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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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下班喝酒了中途死了咋解决
法律分析:1、首先,在工地上因为喝酒死亡的,而且是在晚上下班之后。这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2、其次,如果该工人喝酒不是为了工作应酬,而是自己私下里喝酒,该工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雇佣方没有责任,但是一般会出于道义给付一定的丧葬费。但是如果该工人喝酒是为了工作应酬,雇佣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是几个好友相约喝酒,其他一起喝酒的劝酒人对于死亡结果有一定的补偿责任。4、如果该酒的质量有问题,死者家属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厂方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吕梁法律问答顾问
吕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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