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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小时不在店内 店长说我旷工 要扣1500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2 11: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满十五天,或者连续旷工三天的,用人单位一般就应当依法开除旷工员工;如果其给单位造成损失,可以扣工资,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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