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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程序。

工程质量纠纷 2022-12-04 15: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物管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盖章后返还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 你好,请问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保证金返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 可以要求主动退回 建议积极争取 即可
  •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申请程序是: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至质监部门,质监部门返还至建设单位。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你好,对方未按合同约定退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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