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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11月10号办理了离职,他们要求我12月20才能走。不然算自离。这样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3 16: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是可以直接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结算工资待遇。
  • 你好,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到期可以自动离职
  • 11月10号已办理了离职,就可以不用上班了、
  • 你好 协商不了可以去劳动仲裁的
  • 你好,是属于辞退的情况吗
  • 辞职不一定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若协商不成,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可以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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