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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11月14号我离职的,后面发10月份工资的时候公司本应发4460,但是以扣社保为理由,扣了11月,12月社保共4000元,我觉得不合理,协商之后对方说可以退12月社保,等发11月份工资的时候连11月工资一起退给我。现在到了发11月份工资的时候,公司说我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

其他 2022-12-14 20: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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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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