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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厂到25公里外的常熟市!为了躲避赔偿(20多员工不去)!又在附近租个一个小车间!实际用10人够了!耗着我们!逼迫自动离职!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06 12: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一种方法,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公司先提出解除意向,这样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公司如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可以依据该违法情形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嗯,你可以考虑直接辞职,如果辞职的话呢,就是可以要求呃对方给补偿的。
  • 您好!建议直接至当地劳仲请求仲裁及赔偿。
  •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如果公司因此依法与员工解约的,不要支付赔偿金,但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公司搬迁出市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
  • 你好,了解下公司具体情况
  • 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的问题。 公司如果擅自更改合同的内容,调换您的岗位,属于违法行为。对此,你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如需更多详细法律服务,您可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与您联系,进一步解答您的问题。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劳动者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显然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进行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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