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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2011年10月25日出的交通事故。当时我在左人行道上向北骑电动车,道路交叉口有小轿车要进入车道,我停下车,因为对方穿着拖鞋开车没有集中注意力停车导致将我的左脚踝压伤,造成斯托性骨折。请问交警处理时说对方主责,我全责,处理方式正确吗?一般在人行道上应该是对方负全责的。 2012年3月14日,双方去交警处调解,对方因为我工资收入有点高要去问保险公司,现在都没有处理,请问接下去怎么处理比较好?如果提起诉讼,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3、能否提起刑事兼民事诉讼?

离婚 2012-04-12 16:2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 1、对方如果主责,那么你次责,而不是全责。处理是否正确恰当,这个你若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提起复核。2、最好还是提起诉讼,由律师代为操作。3、本案没有到达刑事犯罪这个的严重程度,直接民事诉讼即可。
  • 材料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解决。
  • 高工资收入只要有证据证明,投保交强险的小轿车的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的。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赔偿的依据。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在交警队不能达成调解,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诉讼,不能提起刑事诉讼。提起诉讼立案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赔偿清单,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司机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鉴定书。立案后在开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还有:医疗费的票据、工资收入证明、住院期间交通费的票据等。主要是这些。还有些诉讼技巧上专业性问题,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你可以起诉,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欢迎联系。
  • 不构成交通肇事,建议起诉解决。起诉准备的材料很多,可以上门咨询。
  • 该事故认定问题不是很大,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那么你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材料需要有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工资证明等等,还有你的骨折状况是否构成伤残,还需要进行鉴定等。
  • 你好,你需要写好起诉状、证据清单、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保险公司的登记信息、交强险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等等材料。 这个材料准备起来有点负责,建议委托律师操作。
  • 责任分配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若对事故认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你的情况协商不成,也可起诉解决,需提交损害赔偿的相关证据,有需要可委托律师处理。因案件不涉及刑事上的犯罪,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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