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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企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对某人口头承诺给予一年试用期转正待遇,并以全县最低工资标准1580工资300元绩效考核发放工资,在一年半后,无故被辞退并没有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某人,某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3-01-08 21: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公司辞退员工也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您可以要求赔偿的
  • 你好,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 你好,按规定可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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