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1984年中专毕业,分配在省建公司工作89年以后建筑行业不景气,企业不发工资,本人(当时夫妻在同一单位,孩子2岁)自谋出路到其他单位打工。92年原工作单位被兼并,并在新单位报道,后一直没安排工作。为了生活本人又到其他企业打工。直到听说企业买断,去兼并单位咨询才得知企业给本人定为自动离职处理(在这之前本人没有收到企业通知回单位上班的通知),单位说是登报了,但报纸本人也没看到,当时在打工单位也没时间看报纸,只好自认倒霉,买断的钱一分也没有拿到。今年办退休时,社保办事员说因为自动离职,所以不计算工龄。怎么天底下倒霉的事都让我碰上了啊?是不是这样规定啊?

其他 2012-04-11 15: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