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行政诉讼负责人必须出庭吗

劳动仲裁 2023-01-16 09: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负责人,也包括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第三条 有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可以由共同被告协商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