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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判给我女方,现在男方不交出孩子一年了,还要求女给孩子的学费,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3-01-29 09: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方可以拿着生效法律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必要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把孩子要过来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你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吧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的,如果是直接抚养的一方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交还孩子,如果不是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其可以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申请执行要求履行判决
  • 可以拒绝该男方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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