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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室内温度才16度以下,已经有三个月了,取暖器七个月,这已经过了一半冬季了,室内温度还是这样, 暖气片热度时有时无,找过相关部门多次也不给解决,找物业,物业也没有办法,请问,怎么样才能维权

业主维权 2023-01-29 15: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共区域的暖气不热,可以先找物业,如果物业不管,就直接向供暖公司投诉。如果是自己家的暖气不热,物业一般情况都是不管,可以打电话向负责本区域供暖的锅炉房或者换热站投诉,接到投诉后能直接指派工作人员去解决住户家暖气不热的问题。
    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上一个供暖期结束后2个月内,按照双方确认的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实际天数办理退费手续。
    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一)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的;
    (二)拆改或者遮挡室内供热设施的;
    (三)擅自排放、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能(水)的;
    (四)拒绝配合供热单位入户检测、检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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