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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的疫情影响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有没有大体的界定时间

开发商违约 2023-02-12 13: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每个地方的疫情影响不完全一样,需要看当地政府的发文和其他因素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法律分析:国家并没有规定具体延期交房的时间,还是要看原先开发商的情况,当然因为疫情今年对各方面影响也是比较大的,有很多开发商也是因为疫情的关系没有办法正常开工,那这样在正常的期间内是没有办法交房的。
    当然开发商要想延期交房,那肯定是需要有相应的理由的,基本上还是可以延期三个月到四个月左右的。今年疫情大家也是需要多多体谅一下的,而且现在基本上也已经恢复正常了,只要建造的差不多了,那开发商那边还是会重新通知交房时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因疫情延期交房,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多长时间都不构成违约。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不可抗因素范畴,交付期限视疫情影响顺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认定与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房屋有关。开发商延期交房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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