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9年前在国外和一个中国公民在国外领证的外国女人。结婚以来长期共同生活在中国,这个婚姻内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成人,两个孩子需要监护。我们共同拥有房子和公司等资产。我在国内可以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3-02-13 17: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看看能不能在国内需要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因为中国民政局没有登记结婚信息,在国内协议离不了。公司房产可以分割。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来人详谈,本所专业办理离婚案件,有涉外离婚案件办理成功案例。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协议离婚的,可能需要回原婚姻登记地办理,因为国内没有你们结婚登记信息。但您可以在国内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 您好 您这边可以协议离婚的呢
  • 夫妻之间能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就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当事人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分析: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 是的,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