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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新房,钥匙还没拿到手,就要交物业费,合理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2-22 0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办理入住手续之后要交纳物业费
  • 法律分析:新房交了钥匙就要交物业费,按照中国的物业管理条例,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义务,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只要已经办理了交房的手续,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是没有交房的情况,物业服务费是由开发商进行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
    有八种情况业主是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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