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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重组成立全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自己不想干了可以会有补偿嘛

改制重组 2023-03-02 17: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自己不想干了辞职的话 没有补偿。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追问】跟公司谈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自己公司不想补偿该怎么办
  • 您好,请问您签订合同了吗?
  • 您好这边问题解决了么
  • 公司重组员工是否有赔偿,视情况而定:
    1、公司重组之后,如果没有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这个时候原由的劳动关系是没有改变的,只需继续履行合约;
    2、如果公司合并之后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资产重组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法支付员工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果企业重组并购,并不需要赔偿员工,但因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新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作为赔偿;属于其他情形的,新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一份三方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都是合法的操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变更工作单位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在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计算经济补偿,之前公司工作年限也算到经济补偿年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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