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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离婚协议孩子给妈妈,可是去男方带孩子,男方又不让带不让看,多年以后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女方可以拒绝吗

子女抚养 2023-02-28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离婚不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如果判决下来后,对方不履行的,该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拒付抚养费。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法定的权利,不论是否支付抚养费,都有权探视子女。若是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让带孩子,不能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对方不让带走孩子或者不让探视而拒绝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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