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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预收回租赁或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征求对方意见 ,还有一个半月,遇到特殊情况了,能退换一个月的房租跟押金么

房屋租赁 2023-03-02 05: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您好,建议与房东协商处理。
  • 可以协商按照合同来执行 。
  •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没有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可以直接要求承租人退还其押金。如果二者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当承租人想要退租时,应当提前在一定期限内告知出租人,因为这种租赁关系一般为不定期租赁,此时可以退回租金。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可以提前通知,收回房屋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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