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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批电子手工活,公司回收,合同期我去交货,检验时候说产品各种问题,反正说了一大堆,然后让我给产品拿回去重新挑件,没给回收,能追究公司无故不回收产品吗

招标投标 2023-03-21 09: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商品确实存在问题,是需要返工重新做的。谢谢!
  • 合同对验收标准有无约定,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拒收可以追究公司责任。
  • 你想咨询什么问题呢,说明一下具体的情况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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