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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尸检能做死因鉴定吗

保外就医 2023-03-04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亡不做尸检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需和一定要有尸检报告为前提的。死亡原因可以通过分析进行临床推断,但确实因患方拒绝尸检而造成对死因无法认定的,患方对此也负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未行尸检可依下列方法认定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等事实,法院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未行尸检”、“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鉴定机构不予受理、中止鉴定、无法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应当区分具体情形,依法对医疗损害案件中的因果关系加以认定。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该进行尸检。如果要确定医疗事故因果关系的,可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未行尸检可依下列方法认定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等事实,法院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未行尸检”、“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鉴定机构不予受理、中止鉴定、无法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应当区分具体情形,依法对医疗损害案件中的因果关系加以认定。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该进行尸检。如果要确定医疗事故因果关系的,可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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