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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为啥每月都有上税 年度汇算清缴税时 还要被缴两万多

公司税务 2023-03-06 16: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咨询国税局
  • 个税汇算清缴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 法律分析: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法律分析: 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定:“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 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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